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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德生:明清家具及其价值
2014-02-20    点击数:1617    

中国古代家具是我国优秀的工艺美术品之一。它既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实用品,又是有欣赏价值的艺术品。其历史悠久,独具民族特色。我国古代家具能充分地表现设计者的思想与气质,体现时代的特征与人文气息,富有特殊的文化内涵。因而,举世闻名,备受国际收藏界的喜爱。中国家具发展到明代,开始进入黄金时代,出现了大量精美、实用的各式家至清代乾隆年间,家具材料虽然优良,但雕饰繁琐,风格也为之大变。到清代末期,家具和其他工艺吕一样,呈衰退不振之势。明清家具由于其本身具有的真、善、美的丰富内涵和独特艺术价值,近十几年来,始终处于国际收藏的热潮之中。明清工匠们把最优质的材料、完美的设计和精心的匠艺相结合,制造出令西方人惊叹的“如谜一般美妙”的家具,而且制中绝对不用铁钉,只是用榫舌和榫眼等复杂而巧妙设计组合家具,因而使明清家具成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一部分。

一、明式家具的特点

明式家具是我国明代匠师们在总结前人经验和智慧,并加以发明创造,在传统艺术方面取得的一项辉煌成就。它除了在结构上使用了复杂的榫铆外,造型工艺术也充分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因而它是一种集艺术性,科学性,实用性于一身的传统艺术品. 明式家具的风格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造型稳重,大方;比例尺寸合度;轮廓简练舒展。

2、结构科学;榫铆精密。

3、精于选料配料,重视木材本身的自然纹理和色彩。

4、雕刻及线脚装饰处理得当。

5、金属饰件式样玲珑,色泽柔和,起到很好的装饰作用。

明式家具的造型及各部比例尺寸基本与人体各部的结构特征相适应。如:椅凳坐面高度 在4 0 —5 0 厘米之间,大体与人的小腿高度相附合。大型坐具,因型体比例关系,坐面较高,但必须有脚踏相配合,人坐在上面,双脚踏在脚踏上,实际使用高度(由脚踏面到坐面)仍是4 0 —5 0 厘米之间。桌案也是如此,人坐在椅登上,桌面高度基本与人的胸部齐平。双手可以自然地平铺于桌面,或读书写字,或挥笔作画,极其舒适自然。两端桌腿之间必须留有一定空隙,桌牙也要控制在一定高度。以便人腿向里伸屈,使身体贴近桌面。椅背大多与人的脊背高度相附,后背板根据人体脊背的自然特点设计成“S ”形曲线。且与坐面保持1 0 0 —1 0 5 度的背倾角,这正是人体保持放松姿态的自然角度。其它如座宽,座深,扶手的高低及长短等,都与人体各部的比例相适合,有着严格的尺寸要求。

明式家具造型的突出特点是侧脚收分明显,在视觉上给人以稳重感。一件长条凳,四条腿各向四角的方向叉出。从正面看,形如飞奔的马,俗称跑马叉。从侧面看,两腿也向外叉出,形如人骑马时两腿叉开的样子,俗称“骑马叉”。每条腿无论从正面还是侧面都向外叉出,又统称四劈八叉。这种情况在圆材家具中尤为突出。方材家具也都有这些特点,但叉度略小。有的凭眼力可辨,有的则不明显,要用尺子量一下才能分辨。

明式家具轮廓简练舒展,是指其构件简单,每一个构件都功能明确,分析起来都有一定意义,没有多余的造作之举。简练舒展的格调,收到了朴素,文雅的艺术效果。

明式家具的又一特点是材质优良。它多用黄花梨木、紫檀木、铁梨木、鸡翅木、据木、楠木等珍贵木材制成。这些木材硬度高,木性稳定,可以加工出较小的构件,并做出精密的榫铆,做出的成器都异常坚实牢固。明代匠师们还十分注意家具的色彩效果,尽可能把材质优良、色彩美丽的部位用在表面或正面明显位置。不经过深思熟虑,决不轻易下手。因此,优美的造形和木材本身独具的天然纹理和色泽,给明式家具增添了无究的艺术魅力。明式家具分为两种艺术风格,简练形和浓华形。简练形所占比重较大。无论那种形式,都要施以适当的雕刻装饰。简练形家具以线脚为主。如把腿设计成弧形,俗称“鼓腿澎牙”,“三湾腿”,“仙鹤腿”,“蚂蚁腿”等等,各种造型,有的象方瓶,有的象花尊,有的象花鼓,有的象官帽。在各部构件的棱角或表面上,常装饰各种各样的线条,如:腿面略呈弧形的称“素混面”;腿面一侧起线的称“混面单边线”。两侧起线,中间呈弧形的称“混面双边线”。腿面凹进呈弧形的称“打洼”。还有一种仿竹藤做法的装饰手法。是把腿子表面作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圆形体。好象把几根圆材拼在一起,故称“劈料”。通常以四劈料作法较多。因其形似芝麻的秸秆,又称“芝麻梗”。线脚的作用不仅增添了器身的美感,同时把锋砺的棱角处理圆润,柔和。收到浑然天成的风貌。浓华形家具与简练形不同,它们大多都有精美繁缛的雕刻花纹或用小构件攒接成大面积的棂门和围子等。属于装饰性较强的类型。浓华的效果是雕刻虽多,但作工极精,攒接虽繁,但极富规律性,整体效果气韵生动,给人以豪华浓丽的富贵气象,而没有丝毫繁琐的感觉。

明式家具常用金属作辅助构件,以增强使用功能。由于这些金属饰件大都有着各自的艺术造型,因而又是一种独特的装饰手法。不仅对家具起到进一步的加固作用,同时也为家具增色生辉. 明代及前清家具的特点通常的说法是“精、巧、简、雅”四字。因此,判别明代及前清家具,也常以此为标准。

精,即选材精良,制作精湛。明式家具的用料多采用紫檀、黄花梨、铁梨木这些质地坚硬、纹理细密、色泽深沉的名贵木材。在工艺上,采用卯榫结构,合理连接,使家具坚实牢固,经久不变。由于紫檀、黄花梨、铁梨木生长缓慢,经明代的大量采伐使用,这些材料日见匮乏,到了明末清初,这些木材已十分难觅。所以,清以后家具在用料上发生根本变化。鉴定和辨别是否是明代家具,用料的审鉴是至关重要的。   

巧,即制作精巧,设计巧妙。明代家具的造型结构,十分重视与厅堂建筑相配套,家具本身的整体配置也主次井然。十分和谐,使用者坐在上面感到舒适,躺在上面感到安逸,陈列在厅堂里有装饰环境、填补空间的巧妙作用。

简,即是造型简练,线条流畅。明式家具的造型虽式样纷呈,常有变化,但有一个基点,即是简练。有人把它比作八大山人的画,简洁、明了、概括。几根线条和组合造型,给人以静而美,简而稳,疏朗而空灵的艺术效果。

雅,即是风格清新,素雅端庄。雅,是一种文化,即是“书卷气”。雅是一种美的境界。明代文士崇尚“雅”。达官贵人和富商们也附庸“雅”。由于明代很多居住在苏州的文人、画家们直接参与造园艺术和家具的设计制作,工匠们也迎合文人们的雅趣,所以,形成了明式家具“雅”的品性。雅在家具上的体现,即是造型上的简练,装饰上的朴素,色泽上的清新自然,而无矫揉造作之弊。

总之,明式家具以做工精巧、造型优美、风格典雅著称,现代家具中仍有仿明式家具出现,而且受到人们的偏爱,价格昂贵。

二、清式家具风格特点

清式家具与明式家具在造型艺术及风格上有些差异。清式家具的特点首先表现在用材厚重上,家具的总体尺寸较明式宽大,相应的局部尺寸也随之加大。其次是装饰华丽,表现手法主要是镶嵌,雕刻及彩绘等,给人的感觉是稳重,精致,豪华,艳丽,和明式家具的朴素大方,优美,舒适形成鲜明的对比。清式家具和明式家具相比,自然不如明式家具那样有很高的科学性,但仍有许多独到之处。它不象明式家具那样以朴索,大方,优美,舒适为标准,而是以厚重,繁华,富丽堂煌为标准,因而显得厚重有余,俊秀不足,给人沉闷笨重之感也缺乏应有的科学性。但从另一方面说,由于清式家具以富丽,豪华,稳重,威严为准则,为达到设计目的,利用各种手段,采用多种材料,多种形式,巧妙地装饰在家具上,效果也很成功。所以,清式家具仍不失为我国家具艺术中的优秀作品。

清代,生产家具的主要产地有广州、苏州、北京,其中以广州最为著名。被誉为清代家具的三大名作。

1、广式家具:明末清初时期,由于西方传教士的大量来华,传播了一些先进的科学技术促进了中国经济、文化艺术的繁荣。广州由于它特定的地理位置,便成为我国对外贸易和和化交流的一个重要门户。随着对外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各种手工艺行业如:象牙雕刻,磁器烧造,景泰兰等也都随之恢复和发展起来。加之广东又是贵重木材的主要产地,南洋各国的优质木材也多由广州进口,制作家具的材料比较充裕。这些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赋予广式家具独特的艺术风格。

广式家具的特点之一是用料粗大充裕。广式家具的腿足、立柱等主要构件不论弯曲度有多大,一般不使用拼接方法,而习惯用一木挖成。其它部位也大体如此,所以广式家具大都比较粗壮。广式家具为讲求木性一致,大多用一种木料做成。通常所见的广式家具,或紫檀、或红木,皆为清一色的同一木质。决不惨杂别种木材。而且广式家具不加漆饰,使木质完全裸露,让人一看便有实实在在、一目了然之感。  

广式家具的特点之二是装饰花纹雕刻深浚、刀法圆熟、磨工精细。它的雕刻风格,在一定程度上受西方建筑雕刻的影响,雕刻花纹隆起较高,个别部位近乎圆雕。加上磨工精细,使纹表面莹滑如玉,丝毫不露刀凿的痕迹。

广式家具的装饰题材和纹饰,受西方文化艺术的影响,明末清初之际,西方的建筑,雕  刻、绘画等技术逐渐为中国所应用,自清代雍正至乾隆,嘉庆时期,模仿西式建筑的风气大盛。除广州外,其他地区也有这种现象。如在北京西苑一带兴建的圆明圆,其中就有不少建筑从形式到室内的装修,无一不是西洋风格。为装修这些殿堂,清廷每年除从广州定做,采办大批家具外,还从广州挑选优秀工匠到皇宫,为皇家制作与这些建筑风格相协调的中西结合式家具。即以中国传统作法做成器物后,再用雕刻,镶嵌等工艺手法饰以西洋式花纹。这种西式花纹,通常是一种形似牡丹的花纹,也有称为西番莲的。这种花纹线条流畅,变化多样,可以根据不同器形而随意伸展枝条。它的特点是多以一朵或几朵花为中心,向四外伸展,且大都上下左右对称。如果装饰在圆形器物上,其枝叶多作循环式,各面纹饰衔接巧妙,很难分辨他们的首尾。

广式家具除装饰西式纹饰以外,也有相当数量的传统纹饰。如各种形式的海水云龙,海水江崖,云纹,凤纹,夔纹,蝠,磬,缠枝或折枝花卉,以及各种花边装饰等。有的广式家具中西两种纹饰兼而有之;也有些广式家具乍看都是中国传统花纹,但细看起来,或多或少地总带有西式痕迹。为我们鉴定是否广式家具提供了依据。当然,我们不能凭这一点一滴的痕迹就下结论,还要从用材,做工,造型,纹饰等方面综合考虑。

2、苏式家具:苏式家具,是指以苏州为中心的长江下游一带所生产的家具。苏式家具形成较早,举世闻名的明式家具即以苏式家具为主。它以造形优美、线条流畅、用料和结构合理,比例尺寸合度等特点和朴素、大方的格调博得了世人的赞赏。进入清代以后,随着社会风气的变化,苏式家具也开始向繁琐和华而不实的方面转变。这里所讲的苏式家具,主要指清代而言。苏式家具为了节省材料,制作桌子、椅子、凳子等家具时,还常在暗处掺杂其它柴杂木。这种情况,多表现在器物里面穿带的用料上。现在故宫博物院收藏的大批苏式家具,十之八、九都有这种现象。而且明清两代的苏式家具都是如此。苏式家具都在里侧油漆,目的在于使穿带避免受潮,保持木料不变形,同时也有遮丑的作用。

总之,苏式家具在用料方面和广式家具风格截然不同,苏式家具以俊秀著称,用料较广式家具要少的多。由于硬质木料来之不易,苏作工匠往往惜木如金。在制作每一件家具前,要对每一块木料进行反复观察,衡量,精打细算,尽可能把木质纹理整洁美观的部位用在表面上。不经过深思熟虑,决不轻易动手。

苏式家具的镶嵌和雕刻主要表现在箱柜和屏联上,以普通箱拒为例,通常以硬木做成柜架,当中起槽镶一块松木或杉木板儿,然后按漆工工序做成素漆面,漆面阴干后,开始装饰,先在漆面上描出画稿儿,再按图案形式用刀挖槽儿,将事先按图作好的各种质地的嵌件镶进槽内,用胶粘牢,即为成品。苏式家具中的各种镶嵌也大多用小块材料堆嵌,整板大面积雕刻成器的不多,常见的镶嵌材料多为玉石、象牙、螺甸和各种颜色的彩石,也有相当数量的木雕。在各种木雕中又以鸡翅木居多数。苏州家具镶嵌手法的主要优点是可以充分利用材料,哪怕只有黄豆大小的玉石碎渣或罗甸沙硝,都不会废弃。

苏州家具的装饰题材多取自历代名人画稿。以松、竹、梅花、山石、花鸟、山水风景以及各种神话传说为主。其次是传统纹饰如“海水云龙、海水江崖、龙戏珠、龙凤呈祥”等。折枝花卉亦很普遍,大多借其谐音寓意一句吉祥语。局部装饰花纹多以缠枝莲和缠枝牡丹为主。西洋花纹极为少见,一般情况下是苏式的缠枝莲,广式的西番莲,已成为区别苏式和广式的一个特征。

3、京作家具

京作家具一般以清宫造办处所作家具为主。造办处有单独的广木作,由广东征选优秀工匠充任,所制器物较多的体现着广式风格。但由于木材多由广州运来,一车木料,辗转数月才能运到北京。沿途人力、物力、花费开销自不必说。皇帝老子本人也深知这一点。因此,造办处在制作某一件器物都必须先画祥呈览,经皇帝批准后,方可作成。在这些御批中经常记载着这样的事,皇帝看了后觉得某部分用料过大,及时批示将某部分收小此。久而久之,形成京作家具较广作的用料小的特点。在造办处普通木作中,多由江南广大地区选招工匠。作工趋向苏式。不同的是他们在清宫造办处制作的家具较江南地区用料稍大。而且掺假的情况也不多。

从纹饰上看,它较其它地区又独具风格。它从皇宫收藏的古代铜器和石刻艺术上吸取素材,巧妙的装饰在家具上。清代在明代的基础上又发展的更加广泛了。明代多限于装饰翘头案的牙板和案足间的镶板;清代则在桌案、椅凳、箱柜上普遍应用;明代多雕刻夔龙、螭虎龙(北京匠师多称其为拐子龙或草龙)而清代则是夔龙、夔凤、拐子纹、螭纹、虬纹、蟠纹、饕餮纹、兽面纹、雷纹、蝉纹、勾卷纹等无所不有。根据家具的不同造型特点,而施以各种不同形态的纹饰,显示出各式古色古香、文静典雅的艺术形象。


总的说来,清式家具的形成是继承了历代的工艺传统,并有所发展的。清代匠师们使用各种手段,各种材料,想尽各种办法,都是为了达到他们预想的华丽,稳重的目的。因而,清代家具在装饰手法上多种材料的应用,多种工艺的结合,构成它自已独具特点和风格。它和明式家具一起,以其不同时代,不同特点,代表着中华民族灿烂,悠久的艺术和文化传统。在国际市场上,亦占有重要位置。清代中后期,由于帝国主义的侵略和统治阶级的腐败,农民起义风起云涌。国内战乱频繁。人民流离失所。国民经济遭到极大的破坏。民族手工业等各项传统文化艺术也随之衰落下去。清末皇宫也曾制做过一批家具,遗憾的是再也找不到技艺高超的匠师了。这时期生产的家具大多制作粗俗,雕刻臃肿。造型呆板,豪无艺术性可言,没有研究和借鉴的价值。它们是帝国主义侵略造成的恶果。不能代表清式家具,更不能与清式家具相题并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