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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祖武:评王世襄的 明式家具 观
2014-03-18    点击数:1707    

源远流长的中国古典家具发展到明清时期达到了巅峰状态;灿烂辉煌的明清家具不仅是祖先留下的物质遗产,而且更是极为宝贵的精神财富。如何认真地、客观地、科学地认识和解读明清家具的精华之所在,对于继承明清家具所承载的丰富的文化遗产、弘扬民族文化,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严肃命题。遗憾的是,在明清家具研究领域,我们深深陷入了王世襄“明式家具”观所引发的误区。

王世襄先生是我国当代负有盛名的大收藏家和著作等身的大鉴赏家。他的《明式家具研究》、《明式家具珍赏》等对明式家具中以黄花梨为代表的硬木家具的型制、结构、纹饰等所做的分析、阐释是十分经典的,他对黄花梨家具研究的体系性、对黄花梨材质介绍的具体性是前无古人的(至今也是后无来者的)。黄花梨家具这一明式家具的遗珍,其市场价在近二十年中上涨了一万倍,王世襄先生是功不可没的。

但是,问题在于黄花梨家具只是硬木家具中的一种,硬木家具也只是文木家具中的一种,而文木家具也只是全部家具中的一类,而王世襄先生用下定义的方式以黄花梨家具为主要例证的方式,通过他的三大本“明式家具”专著,将黄花梨家具和明式家具画上等号,那就根本不符合历史的客观事实,也完全扭曲了明代先人更崇尚髹饰家具的评判和鉴赏标准。黄花梨家具是明式家具大花园中的一朵奇葩,在这个大花园中还有更多更鲜艳的其他花朵,而且构成这个大花园基调的并不是黄花梨家具,而是髹饰家具。如果王先生把研究的命名改为“明式硬木(或黄花梨)家具研究”,那就毫无问题,但用黄花梨家具来概括、代表整个明式家具,就失之以偏概全和本末倒置了。

事实胜于雄辩,我们先看看史实吧:

正如瓷器中的官窑器主导着整个时代的瓷器的价值取向,宫廷中的家具精品也可以视为整个时代家具的风向标。由故宫博物院编的《明清宫廷家具大观》(紫禁城出版社,2006年版)认定三十八件家具珍品为明清宫廷家具的绝品,制作于明代和清初(康熙)的绝品有二十九件,其中除一张铁力木象纹翘头案和一把天然木流云槎之外,其余二十七件皆为髹漆家具,没有一件黄花梨家具堪称绝品。另外,在明清两代一脉相承的宫廷陈设中,作为重器而显示等级,体现庄重而摆放在大雅之堂,如皇极殿、太和殿、中极殿、保和殿、乾清宫、太庙正殿等处的家具,无论是“保和殿”硕大无朋的屏风,威风八面的宝座还是精彩纷呈的香炉,无不都是髹漆或镶嵌家具,或红漆描绘,或雕漆罩金,或镶嵌碧玉、珐琅,绝无素面朝天的黄花梨家具。至于在后宫偏室使用的黄花梨家具在数量上也占少数,在等级上更是低于髹饰家具,这在明、清时代是不争的事实。无独有偶的是,被好些专著引为明清家具研究文献性资料的故宫博物院所藏十二幅《雍亲王题书堂深居图》中出现三十余件家具;分别用竹、漆、木、树根等制成,其中既有明式,亦有清式,而黄花梨等硬木家具仅二件,不到十分之一,绝大多数为软木胎的漆木家具,同样反映出宫廷王室日常生活中流行和推崇髹饰家具的基本事实。

髹饰家具占统治地位的状况,即便到了大量舶来的硬木(紫檀、黄花梨、酸枝木等)受到皇室高度重视的清中期,仍然未有根本的改观。

同样,在明代的民间流行的家具中,也是髹饰家具唱绝对的主角。王世襄先生的《明式家具研究》客观地引用《格古要论》关于明代家具的记载:“洪武初,抄没苏人沈万三家条凳、桌椅,螺钿,剔红最妙。”并称“可以视为考究木制和髹饰家具的一条史料。”(《明式家具研究》文字卷),他还援引卒于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的明鲁王朱檀的墓中发现大量家具却“并未发现用硬木制造的家具”的事实佐证有年款的明代早期硬木家具尚待访求,漆木家具则仍有一些传世品。王先生列举一些清宫旧藏刻有“大明宣德年制”等款的家具,证明明代皇帝朱棣(永乐帝)、朱瞻基(宣德帝)等对漆木工艺有特殊爱好,从而导致无论是宫廷还是民间都重视漆木家具的历史现象。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身处明代中晚期的富可敌国的巨奸严世蕃,在他获罪后的一本抄家账《天水冰山录》详尽无遗地记载了严世蕃父子拥有大理石及金漆等屏风389件,大理石、螺钿等各样床657张,桌椅、橱柜、几架、脚凳等共7444件。清单表明,家具价值最高的是五十二张“螺钿雕漆大八步床,”每张估价银一十五两。雕嵌大理石床为每张估价银八两,彩漆雕漆八步床每张四两三钱,据木刻诗画中床为每张五两,而包括黄花梨在内的素漆花梨木等凉床则每张估价银一两。联想到明代经典小说《金瓶梅词话》写西门庆迎娶潘金莲时花银十六两(可购买三名奴婢)为她打造一张黑漆描金大床,就更加印证出荟萃各种工艺、注重人文含量的漆木家具在明代的身价之高、影响之广,远非素漆(即不施颜色、突出木纹的清水漆)的花梨木(黄花梨)等家具所能比拟的。

王世襄先生用以证明黄花梨家具在明代流行因而可以代表明式家具的最重要的史料是明代范濂的《云间据目抄》中的一条:“细木家伙,如书椅之类,余少年曾不一见。民间止用银杏金漆方桌。自莫廷韩与顾、宋两家公子,用细木数件,亦从吴门购之。隆、万以来,虽奴隶快甲之家,皆用细器,而徽小木匠,争列肆于郡治中,即嫁妆杂器,俱属之矣。纨绔豪奢,又以椐木不足贵,凡床橱几桌,皆用花梨、瘿木、乌木与黄杨木,极其贵巧,动费万钱,亦俗之一靡也。尤可怪者,如皂快偶得居止,即整一小憩,以木板装铺,庭蓄鱼杂卉,内则细桌拂尘,号称书房,意不知皂快所读何书也。”(转引自王世襄《明式家具研究》)

王世襄根据上述史料得出结论云“以上充分说明贵重家具在十六世纪后半叶大量生产和销售情况。”然而有三个疑问,王先生想怕难以解答:

第一,上述史料称“虽奴隶快甲之家,皆用细器”,而细器“动费万钱”,“奴隶快甲”何来“万钱”?

第二,《云间据目抄》平民作者范濂描述的是1560年左右社会底层的生活,而《天水冰山录》记载的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巨豪严嵩在1565年获罪后的家境。抄家清单中的“细木”家具“花梨木”凉床估价仅银一两,而他的同时代范濂所云“奴隶快甲”之家皆用的“细器”则“极其贵巧,动费万钱”,两者大相径庭,究竟何者可信,难道不是皇家的抄家清单而是范濂的笔记?

第三,即便是在苏州地区的“奴隶快甲”之家的平民中流行“细木”之器,但“细木”不一定限于黄花梨等硬木,细木流行就能证明黄花梨已成就整个明代家具的“全权代表”的地位?

客观地说,细木之器在明代并不十分金贵;作为部分文人的追求,黄花梨家具也可能形成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并且被摆放到宫廷的后宫偏室,但远远达不到和黑漆、雕红、髹金、镶玉、嵌宝的髹饰家具相提并论、比肩高下的地步。在关于家具鉴赏和评价的明代大师的意见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明末清初的是文震亨(大画家文征明后人)的《长物志》。纵观这部明清时代屈指可数的论及家具的经典著作,其所尊崇的是“古雅可爱”的型制和“古断纹者”、“元螺钿者”等髹饰家具。

其实,众所周知,黄花梨的命名始于民国的梁思成。而被充分重视则始于1944年德国人艾克的《中国花梨家具图考》。王世襄在近几十年中收藏了不少黄花梨家具并且以其为主要研究对象,撰写出《明式家具研究》等几部专著。他置《长物志》等文献关于古人真正重视的是髹饰家具的论述于不顾,置《天水冰山录》等史料证明的花梨木等细木家具身份不高的事实于不顾,而是牵强附会地抓住范濂关于苏州地区“奴隶快甲之家皆用细器”的不靠谱的一条笔记,便把梁思成、艾克等民国时期对黄花梨的重视强行嫁接到明代,推出了一个关于“明式家具即黄花梨家具”的扭曲历史、违背祖训的“狭义”的定义。

二十余年来,王世襄的明式家具观影响深远,层出不穷的唯黄花梨论、唯红木论、唯材质论无不渊源于《明式家具研究》。其中最为得力的是王先生的高足胡德生先生。胡先生编制的《明清家具定级标准评分表》将唯硬木论发挥到了极致。按此《标准》,一把作为孤品的独具神韵并品相完好的宋元柏木椅的分值,就会低于一件傻乎乎的现代红木仿古柜。胡先生在《故宫博物院藏明清宫廷家具大观》的《序言》中对宫廷家具中髹饰家具占绝对主导地位、等级最高的事实熟视无睹。一方面承认“明代二百七十二年的历史,硬木家具只占最后的七十年。前二百年流行的家具绝大多数都是漆家具。”(《紫檀·序言》)一方面则称“明式家具以黄花梨为主”(《明清宫廷家具大观·序言》),这种态度对于正确地总结和继承中国古典家具这一历史遗产是有害无益的。

令人痛心的是,错误的明式家具观严重影响了作为具有七千年历史的漆工艺的生存和发展,不少漆工艺企业在唯黄花梨论、唯红木论的冲击下倒闭,好些髹饰艺技后继乏人;真正能代表明式家具主体、核心的极为珍稀的明代漆饰家具的市场价格远低于黄花梨等硬木家具。

王世襄先生是一位成就卓著的里程碑的人物,他的许多研究成果(包括他收藏的、现陈列在上博的家具)确弥足珍贵,值得笔者终生学习。但他的明式家具观确实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这件皇帝的新衣应当被揭去,以利于更好地弘扬为沈从文先生极力赞扬的作为中国国国粹之首的漆工艺,充分解读明式家具丰厚的人文信息,并扫清历史障碍。(赵祖武)

注:转自《文汇读书周报》200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