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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红木家具的创新发展
2014-06-24    点击数:2757    濮安国

回顾六十年来,我国红木家具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上世纪的六十、七十年代, 它是我国家具对外出口的一个主要品种;改革开放以后,这一传统产品又获得了更加迅速地发展。时至今天,企业之多,是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不可比疑的,而且产地之多,专业乡镇之多也是前所未有的;生产产值在五千万元以上的单位各地区都有几十家。红木家具在各种家具城中,在各地的专买店也更是星罗棋布。尤其是跨进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经济的快速增长,社会进步的日新月异,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崇尚红木家具的风气更是越来越浓。我们不难看到,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际上,红木家具已越来越成为中国高端家具一种不可替代的产品;也是最具有民族文化内涵的家具产品,是中国家具最具特色和典型的传统品牌。

故而,人们没有忘记,作为优秀民族传统工艺的中国红木家具,在当今崭新的历史时代,迫切需要的是不断地加强传承,努力开发新产品。特别是许多真诚的专家学者,优秀的企业家和创作设计人员,他们在努力继承我国优秀古典家具文化精萃的同时,不断探求、设计创新,以生产适合当今人们生活需要和体现时代气息的红木家具为己任,并取得了卓越的成绩。他们清醒的意识到,红木家具只有能始终符合社会科技的进步和健康时尚的审美观念,才能更好地成为当今满足人们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需求的高级家具,才能让中国红木家具在新时代发展的道路上,努力再创新的辉惶。

然而,这些年来我们在全国各地的考查中发现,在红木家具的生产和市场上,却也出现了不少问题,譬如对红木用材的认识,材种与红木家具的关系;又如家具的功能属性与艺术属性的关系; 再如“仿明仿清”家具与创新红木家具的价值趋向等等。

下面,就结合红木家具的创新发展讲些个人的看法:

一、当今红木家具要能取得发展,需要坚定不移地积极创新,这大家已有的共识。但是要去创新,首先要在观念和思想上,对创新与如何创新都要有一定深刻的全面的认识和理解。

我国家具已经过了几千年的发展历史,总是随着时代的变革而不断地前进的,我们不难看到,是日久弥新的社会经济和时代风尚,才一次又一次地出现了历代家具的的变化和新潮。几千年前,我们的古人席地而坐,席、俎、几是主要的家具;先秦两汉时人们过的是踞榻的生活,除了各种大小的独榻、连榻之外,相应的几、案和各式屏风已大量的出现和广泛地使用;隋唐时期,除床榻之外,椅子、凳子的产生和形成不仅满足了各种生活的需要,而且使家具成为一种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两宋以后,中华民族已形成了垂足而坐的社会习俗,与之相应的杌椅、案桌、柜架等品种丰富多样,各种家具也都应时而生。发展到明代中期以后,以苏州为中心的江南地区逐步出现了我国家具史上前所未有的,以优质硬木为主要用材的细木作家具,并在不断地发展中形成了鲜明完美的艺术风格,从此登上了历史的顶峰,在世界家具史上也自成一系,成为了我们中华民族文化的珍贵遗产,在世界物质文明史上取得了无比的骄傲。

由此可见,是时代的变更带动了人类生活的文明和进步,从而也不断地推动着家具的变革、创新和发展。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我国红木家具也就不能只是停留在沿袭几百年来的明清家具之中,一味的去进行明式或清式家具的所谓“高仿”;更不能将“改良”的“宫廷圈椅”等等作为当今时代的经典产品,甚至送进历史博物馆,作为今天中国家具艺术的代表作品而进行操作、宣扬。

以上简要的述说,应当作为创新认识的一个基础,是最基本的也是最根本的一些道理。因为,几百年前古人坐过的椅子已远远不能适应今天人们生活的功能要求和环境变化,并且,几百年前中华民族智慧创造的明式家具,随着清皇朝的统治、腐败和外来文化的侵入,同样被清式家具所替代而发生变体。所以,当今红木家具的创新,一定要通过提高我们的认识水平、确立正确和科学的思想观念。用辩证的历史发展观即科学发展的理论为依据,沿着时代发展的方向,以满足现实生活的实用要求为宗旨,来指导生产企业进行红木家具的创新实践,使中国红木家具不断地获得崭新的时代面貌和现实生活的使用价值。

二、仍然,创新是要有继承的创新。不然,“创新”只能是无本之本,无源之水。红木家具的物质属性是优质的硬木,材质、纹理旣是家具木材美的自然属性,同时又是人化了的自然美的艺术特征,这是我们的民族对自然物质一种创造性的独持贡献。故采用“白木”、“杂木”以及“劣质硬木”是生产不出高品位的中国红木家具的,因此,关于红木家具木材的应用,在今天的创新过程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大家也都认识到,决不是只有用紫檀、黄花梨、酸枝木生产的才是红木家具,解放六十多年,许多优质硬木被用来作为红木家具的新材料,这也已成为事实。所以,今天我们对“红木家具”这一概念,依旧需要有着非常清醒的认识和保持科学的定位。只有采用特定的用材和意匠,运用传统的技艺,以及具有中国家具鲜明文化特征的家具,才是承继历史传统意义上的“红木家具”。因此,红木家具的创新在某种意义上也即是对红木家具的优质用材、精湛技艺以及工艺美术意义上的设计创新;是中国人以“材美”、“工巧”为传统核心的一种家具的创造艺术和物质文明。

这里,就红木家具的用材而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曾发布了一个“红木国家标准”。这些年来,对这个《标淮》的争议一直没有停止过,我曾在北京的一个会议上听到过《标准》主要起草人和几个搞古旧家具的,再一次因意见不合而发生公开的争吵。现在又出台了所谓的《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的国家标准,以开始制订到现在仍是争论不休。而我早已阐述过,世上没有“红木”的树种,哪里来红木“种材”的标准。红木传统工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又有哪里来红木家具的“技术”标准。如果说前者的《标准》是由于当时“红木制品用材树种名称混乱,扰乱了市场秩序,为规范市场和保证产品质量”的话,那末,被抄到每吨1000多万元的“黄花梨”与仅几千元的非洲崖豆木,怎么能又都属于同一“用材”标准呢。这样的《标准》又如何能使“市场秩序”不越搞越乱呢?!至于后者技术条件的“标准”,这里就暂不赘述了。

《标准》在其“前言”中还说:“红木是当前国内家具用材约定俗成的名称。”又说“‘红木’是中国人约定俗成的名称”。 其实中国人原先约定俗成的不是“红木”,而是“红木家具”。历史的事实不是有了“红木”的约定俗成才有红木家具的,而恰恰相反是因为有了俗称之谓“红木家具”之后,才出现了“红木”的注释,才涉及到今天的人们对红木家具各种“用材”的分辨和讨论。所以,“红木”这一名称“只是明清以来对一定时期出现的呈红色的硬木优质家具”,是“当人们无意再去分辨它们是什么树种时,便以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去称呼”罢了。因此,这一名称恰恰代表了我国明清时期出现优质硬木家具以来的“一种家具文化现象。” 所以,“红木”既然不是树种,当然也就不会有自然科学领域的客观标准。

故“红木家具”作为一种文化现象的约定俗成,因此它若有“标准”的话,也只有艺术标准了。随着不同时代文化的吐故纳新,红木家具同样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而创新和变化。因此,今天我们不难看到,现在不少企业、众多市场上的所谓“红木家具”,其实只是外形仿明式仿清式的实木家具。因为,它们没有了红木家具不可缺少的工艺结构和文化精萃,失去了红木家具的灵魂。如果他们不仿制明式、清式家具,他们的那套生产工艺,技术条件,他们的家具产品,一定不会再与红木家具和红木家具的企业性质有任何关系。

三、创新要继承传统,那末究竟是继承什么?是继承“明式”的传统还是“清式”的传统呢?

如上所述,我国家具有几千年的优良传统,都可以为当今红木家具的创新提供丰富的营养。简结、朴质、清新、典雅的明式家具,将中国家具推上了历史的最高峰,是中国古典家具中最杰出的典范。故而,长期以来,其对优质材料的选用,对木材天然色泽与纹理的追求,科学的框架结构和合理的卯榫构造,以及线条造型产生的形体意韵和美惑,都应该用来作为我们发扬光大的经典。

仍然,这种以文化内涵为家具形象特征的“继承发场”、“吐古纳新”,决不是轻而易举,一蹴而就的,需要我们不断深入地去加以探索和研究。就明式家具的“简”来说,这种“简”决不是一般的简单或简陋,而是一种深沉积淀的传统文化,是一种简约、明快、隽永、质朴,犹如出水芙蓉一般的清新和典雅,体现着中国艺术美的最高境地。早在先秦时期,先哲庄子云:“朴素为天下莫能争之美”。故这种美、这种文化,自古以来,一直得到了历代文人的倡导和传承,是不可或缺的中华民族形式。因此,我们要去不断地发扬光大明式家具的这种独特的造型美、结构美、功能美,如部件和部件组合产生的形式变化,实体空间对应中出现的形态意味,装饰意匠、形体语言、构成方法和设计理念,只有让我们真正的理解和融会贯通以后,我们才能更好地去“推陈出新”,使中国红木家具成为我们伟大民族永恒的艺术。

当今时代是一个高度讯息化的时代,高科技、节约资源……都是鲜明的时代特征,我们再也不能将珍贵木材用来雕琢成欲坐不能的,所谓的“红木家具”的艺术杰作了,将那些用“棒管榫”和“万能胶”技术搞起来的实木家具,再加上一些传统家具的所谓“符号”,就当作是什么新颖的高级红木家具了,它们只能算是一种繁褥不堪、或简陋枯槁,缺少文化品味的低俗陈设物。

最后,创新还需要有一定的文化导向,市场气候、企业经济的提升和组织社会的力量;需要有政府的支持和规划,如计划的专业人才的培养,建立专业创新机构等等。总之,红木家具的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新时代的一场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领域的革命。今天的耕耘就是明天的收获,中国红木家具已迎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我们一定会看到它的更加光辉灿烂!


2012年11月4日写于三元书屋


汉镜上西王母坐席画像

战国彩绘漆案

汉代榻

唐代宫乐图中的大漆案和腰圆形凳

宋苏汉臣化妆图中的家具

明老花梨一腿三牙小方桌